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/3/18 15:57:00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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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音乐(le)家(jia)协(xie)会文件
中音字[2014] 3 号
关于(yu)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(le)金钟(zhong)奖的通知
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、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。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。
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已在2013年举办了作品奖、表演奖(二胡比赛,古筝比赛、民乐组合;钢琴比赛,钢琴与弦乐重奏比赛;声乐演唱比赛【美声组、民族组】和流行音乐大赛【男声组、女声组,组合组演唱】)、理论评论奖、终身成就奖四个子项目的相关项目的比赛,2014年将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管乐【长笛、单簧管】、合唱比赛,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赛事活动高规格、高质量的顺利进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单位
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各项评奖和赛事,以规定的报送单位进行报送。表演奖报送单位如下: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建设兵团音协。煤矿文联音协、中石油音协、中石化音协、公安部音协;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;
3.九大音乐学院(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、沈阳音乐学院、天津音乐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、武汉音乐学院、四川音乐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)。
4.总政宣传部艺术局(含武警各院团、总政各院团);
5.中直各文艺院团;
6.除上述报送单位之外,各赛项标明的报送单位。
报送名额见附表1。
二、报送方式及评选办法
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各项赛事,采取现场选拔赛和录像报送两种方式,其中声乐、合唱比赛将采取现场选拔赛和录像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选拔赛统一名称为“中国音乐金钟奖××(比赛项目)比赛×× (承办地)选拔赛(选拔赛允许冠名);流行音乐大赛采取分区赛与总决赛的方式进行。
各(ge)报(bao)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(yuan)籍选手代表(biao)报(bao)送单位参赛(sai)(sai)。同时(shi),表(biao)演(yan)奖各(ge)赛(sai)(sai)项承办(ban)地的主办(ban)单位,可选拔推荐(jian)1名选手 /合唱(chang)团直接进(jin)入(ru)相应赛(sai)(sai)项决(jue)赛(sai)(sai)阶段的比赛(sai)(sai),并加(jia)报(bao)1个名额参加(jia)全(quan)国差额复审。表(biao)演(yan)奖各(ge)赛(sai)(sai)项具(ju)体报(bao)送方式和比赛(sai)(sai)办(ban)法按(an)相关(guan)《赛(sai)(sai)事安排(pai)及评选细(xi)则》(见附件1——附件3)的要求进(jin)行(xing)。
香港、澳门(men)、台(tai)湾地区的报送工(gong)作将通过中(zhong)国(guo)音协外(wai)联部联络中(zhong)国(guo)音协港澳台(tai)地区理(li)事和港、澳、台(tai)地区相关音乐机构(gou)进行联络、推荐。
请各报送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各奖项的《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》转发并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参赛选手,共同做好本届金钟奖的发动和选拔报送工作。
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www.chnmusic.org进行查询。
特此通知。
(各赛项评选细(xi)则最终解释权归金钟奖组委会)
中(zhong)国(guo)音乐(le)家协会(hui)
二○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
报送:中(zhong)宣(xuan)部文艺局、中(zhong)国文联
发送:中国音乐金钟奖各报送单位
抄送: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
中国音协合唱联盟、中国音协管乐学会